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感谢持有我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行的“时田丰十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符合第十七条相关要求的,自2024年8月1日开始将不得新增投资者,不得展期,除因追加保证金需要募集外不得新增募集规模,合同到期后进行清算。
为了避免本基金转入被动存续,我司基于保护投资人利益原则,结合相关监管文件要求以及基金合同约定,对本基金场外衍生品内容(收益凭证/收益互换/场外期权)进行如下整改:
一、合同变更内容
“投资范围”删除(如涉及,具体以实际合同表述为准):
收益凭证、收益互换、场外期权
二、合同变更流程
根据《基金合同》“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约定,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需要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本合同,此种情况下,本合同的变更无需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但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变更自2024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我司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并安排2024年8月5日为临时开放日,供不同意本次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特此公告。
北京时田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